18岁男生为买心爱的特技摩托半价卖房,签的合同究竟有效吗?
前阵子刷到个挺离谱的新闻,山东一个18岁的男生,为了凑钱买自己心心念念的特技摩托,居然把自己名下的房子半价卖了。签了合同收了钱,转头男生的妈妈不干了,把买房的人告上了法院,要求确认这份房屋买卖合同无效,把房子要回来。
这事一出,网友吵翻了天。有人说,18岁已经成年了,自己签的合同凭什么不算数,人家买家也是正经花钱买房,凭什么要被退回去。也有人说,18岁刚成年,哪里懂什么房产买卖,半价卖房摆明了就是吃亏,这不保护一下年轻人,以后还了得?
先给大家理理整件事的前因后果。这个男生本来就是未成年人的时候,房子就登记在他名下了,应该是家里当初买房的时候直接写了他的名字。等到他刚满18岁,因为一直喜欢特技摩托,攒的钱不够,就动了卖房子的念头。找了买家之后,双方谈的价格差不多是市场价的一半,很快签了合同办了过户。
等他妈妈知道这事,根本接受不了,好好一套房子半价卖出去,孩子这是被冲昏了头脑。而且妈妈觉得,虽然房子写在孩子名下,但是当初买房子的钱都是家里出的,孩子刚成年根本没有判断能力。所以就闹到了法院,要推翻这份合同。
很多人第一反应是,18岁不是已经成年了吗?我国法律明确说了,满18岁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可以自己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,签合同当然有效啊。那为什么这个案子还会闹到法院呢?这里面其实有很多大家容易忽略的细节。
我之前也接触过类似的咨询,很多家长买房的时候喜欢把房子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孩子名下,觉得这样省得以后过户交税,还能提前给孩子留份资产。可很多人没想过,万一孩子成年之后乱卖房子,家长根本拦不住吗?不对,其实也不是完全拦不住,得分情况看。
那回到这个案子,法院最终是怎么判的?估计很多人猜不到,法院最终认定这份房屋买卖合同无效,房子要还给原房主,买家把钱拿回去。为什么会这么判?不是说18岁已经成年了吗?
这里法院说的核心点,其实是这个18岁男生的认知和判断能力。你想啊,18岁大部分人刚高中毕业,要么刚准备上大学,哪里接触过房产买卖这种大额交易?一套房子哪怕是在小城市,也得大几十万上百万,半价出售直接亏了几十万,这个明显不符合正常的理性交易逻辑。
而且从常理来说,一个刚满18岁的孩子,社会经验几乎为零,他对房屋的实际市场价值根本没有合理的认知。他卖房子就是为了买几万块钱的摩托,根本没想过这套房子对自己和家里意味着什么,也不知道自己亏了多少钱,这种情况下签的合同,其实不属于“正常的民事行为”。
可能有人会替买家喊冤,我买房的时候又不知道他不懂,我也是正经签合同过户的,怎么就无效了?这里其实要分,买家有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,还有价格是不是合理。这个案子里,交易价格是市场价的一半,这么大的差价,其实买家本身就应该察觉到不对了。正常的二手房交易,哪怕急售,也很少会打到五折,这么低的价格,本身就说明交易存在异常。
还有人说,那以后是不是只要年轻人刚成年卖房子,都可以反悔要回去?也不是这样的。法律不会这么偏袒一方,要是这个18岁男生,卖房子的价格是正常市场价,交易流程也没问题,那哪怕他是卖了房去买摩托,家里不同意,合同也是有效的。毕竟满18岁确实是成年人了,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。
核心区别其实就在交易本身是不是合理,还有当事人有没有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。比如说,一个18岁的孩子,已经出来工作好几年了,对社会规则很清楚,自己名下的房子按市价卖出去,那之后哪怕后悔,也不可能说合同无效。但如果是刚成年,从来没接触过这些大额交易,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处分资产,这时候法律还是会优先保护未成年(刚成年)一方的权益的。
这件事其实也给很多家长提了醒。很多家长喜欢早早把房子挂在孩子名下,看起来是为孩子好,其实背后藏着不少风险。除了今天说的这种孩子刚成年乱卖房子的情况,还有要是孩子长大了欠债,房子会被用来还债,要是孩子结婚之后加上对方名字,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,这些风险之前都有真实案例出过。
再说回这个案子,其实两边都有点冤。买家本来想着捡漏买个便宜房子,结果合同被认定无效,折腾半天白忙活。男生这边,拿到钱买了摩托,最后房子还是得还给人家,钱也要退回去,摩托说不定也保不住,名声也出去了。最闹心的还是家长,好好的房子差点没了,还要打一场官司,劳心劳力。
其实这事说来说去,还是年轻人太冲动,做事不考虑后果。18岁喜欢爱好没错,但是为了一个爱好把家里的房子半价卖掉,确实太欠考虑了。也别怪法院不支持,这么大的事,换谁看都知道是年轻人脑子一热做的决定,明显不符合他的年龄认知。
最后也提醒大家,不管是买房还是卖房,遇到低于市场价太多的房子,一定要多留个心眼。别想着捡漏,很多时候捡漏不成反而会把自己套进去,就像这个案子里的买家,忙活一场什么都没得到,还要跟着打官司,实在不划算。如果是刚成年的孩子要卖房子,买家更要多问问对方家长的意见,确认清楚对方是真的明白自己在做什么,再签合同也不迟。
18岁男生卖房,特技摩托,半价卖房,房屋买卖合同,合同效力,民事行为能力,刚成年卖房,买房纠纷,房产交易,法院判决
[Q]:18岁签的房屋买卖合同一定有效吗?
[A]:不一定,虽然18岁属于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但如果刚成年的18岁对大额房产交易缺乏合理认知,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处分房产,合同也可能被认定无效。
[Q]:这个案子里法院为什么判决买卖合同无效?
[A]:法院认为18岁男生刚成年,社会经验不足,对房屋市场价值没有合理认知,半价卖房明显不符合正常交易逻辑,因此判决合同无效。
[Q]:买家善意买房也会被认定合同无效吗?
[A]:如果交易价格是明显不合理的低价,比如本案中的市场价五折,买家本身应当察觉到交易异常,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,即使正常办理过户,合同也可能被认定无效。
[Q]:18岁按市价卖房,家长能主张合同无效吗?
[A]:不能,18岁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如果交易价格合理、流程正常,合同是合法有效的,家长不能随意主张无效。
[Q]:为什么很多家长喜欢把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?
[A]:多数家长是为了避免未来过户的税费,提前给孩子预留资产,因此买房时会直接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。
[Q]:把房子登记在未成年孩子名下有哪些风险?
[A]:除了孩子成年后随意处置房产外,还存在孩子婚后加名变夫妻共同财产、孩子欠债后房屋被执行偿债等风险。
[Q]:低于市场价多少算不合理低价?
[A]:一般来说,交易价格低于市场价的70%就可能被认定为不合理低价,本案中房屋仅售市场价的一半,明显属于不合理范围。
[Q]:买到低价房需要注意什么?
[A]:遇到远低于市场价的房产要多留个心眼,核实房屋产权和出售人真实意愿,尤其是出售人为刚成年的年轻人时,要确认其监护人知情,避免最终合同被认定无效。
这事一出,网友吵翻了天。有人说,18岁已经成年了,自己签的合同凭什么不算数,人家买家也是正经花钱买房,凭什么要被退回去。也有人说,18岁刚成年,哪里懂什么房产买卖,半价卖房摆明了就是吃亏,这不保护一下年轻人,以后还了得?
先给大家理理整件事的前因后果。这个男生本来就是未成年人的时候,房子就登记在他名下了,应该是家里当初买房的时候直接写了他的名字。等到他刚满18岁,因为一直喜欢特技摩托,攒的钱不够,就动了卖房子的念头。找了买家之后,双方谈的价格差不多是市场价的一半,很快签了合同办了过户。
等他妈妈知道这事,根本接受不了,好好一套房子半价卖出去,孩子这是被冲昏了头脑。而且妈妈觉得,虽然房子写在孩子名下,但是当初买房子的钱都是家里出的,孩子刚成年根本没有判断能力。所以就闹到了法院,要推翻这份合同。
很多人第一反应是,18岁不是已经成年了吗?我国法律明确说了,满18岁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可以自己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,签合同当然有效啊。那为什么这个案子还会闹到法院呢?这里面其实有很多大家容易忽略的细节。
我之前也接触过类似的咨询,很多家长买房的时候喜欢把房子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孩子名下,觉得这样省得以后过户交税,还能提前给孩子留份资产。可很多人没想过,万一孩子成年之后乱卖房子,家长根本拦不住吗?不对,其实也不是完全拦不住,得分情况看。
那回到这个案子,法院最终是怎么判的?估计很多人猜不到,法院最终认定这份房屋买卖合同无效,房子要还给原房主,买家把钱拿回去。为什么会这么判?不是说18岁已经成年了吗?
这里法院说的核心点,其实是这个18岁男生的认知和判断能力。你想啊,18岁大部分人刚高中毕业,要么刚准备上大学,哪里接触过房产买卖这种大额交易?一套房子哪怕是在小城市,也得大几十万上百万,半价出售直接亏了几十万,这个明显不符合正常的理性交易逻辑。
而且从常理来说,一个刚满18岁的孩子,社会经验几乎为零,他对房屋的实际市场价值根本没有合理的认知。他卖房子就是为了买几万块钱的摩托,根本没想过这套房子对自己和家里意味着什么,也不知道自己亏了多少钱,这种情况下签的合同,其实不属于“正常的民事行为”。
可能有人会替买家喊冤,我买房的时候又不知道他不懂,我也是正经签合同过户的,怎么就无效了?这里其实要分,买家有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,还有价格是不是合理。这个案子里,交易价格是市场价的一半,这么大的差价,其实买家本身就应该察觉到不对了。正常的二手房交易,哪怕急售,也很少会打到五折,这么低的价格,本身就说明交易存在异常。
还有人说,那以后是不是只要年轻人刚成年卖房子,都可以反悔要回去?也不是这样的。法律不会这么偏袒一方,要是这个18岁男生,卖房子的价格是正常市场价,交易流程也没问题,那哪怕他是卖了房去买摩托,家里不同意,合同也是有效的。毕竟满18岁确实是成年人了,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。
核心区别其实就在交易本身是不是合理,还有当事人有没有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。比如说,一个18岁的孩子,已经出来工作好几年了,对社会规则很清楚,自己名下的房子按市价卖出去,那之后哪怕后悔,也不可能说合同无效。但如果是刚成年,从来没接触过这些大额交易,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处分资产,这时候法律还是会优先保护未成年(刚成年)一方的权益的。
这件事其实也给很多家长提了醒。很多家长喜欢早早把房子挂在孩子名下,看起来是为孩子好,其实背后藏着不少风险。除了今天说的这种孩子刚成年乱卖房子的情况,还有要是孩子长大了欠债,房子会被用来还债,要是孩子结婚之后加上对方名字,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,这些风险之前都有真实案例出过。
再说回这个案子,其实两边都有点冤。买家本来想着捡漏买个便宜房子,结果合同被认定无效,折腾半天白忙活。男生这边,拿到钱买了摩托,最后房子还是得还给人家,钱也要退回去,摩托说不定也保不住,名声也出去了。最闹心的还是家长,好好的房子差点没了,还要打一场官司,劳心劳力。
其实这事说来说去,还是年轻人太冲动,做事不考虑后果。18岁喜欢爱好没错,但是为了一个爱好把家里的房子半价卖掉,确实太欠考虑了。也别怪法院不支持,这么大的事,换谁看都知道是年轻人脑子一热做的决定,明显不符合他的年龄认知。
最后也提醒大家,不管是买房还是卖房,遇到低于市场价太多的房子,一定要多留个心眼。别想着捡漏,很多时候捡漏不成反而会把自己套进去,就像这个案子里的买家,忙活一场什么都没得到,还要跟着打官司,实在不划算。如果是刚成年的孩子要卖房子,买家更要多问问对方家长的意见,确认清楚对方是真的明白自己在做什么,再签合同也不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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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Q]:18岁签的房屋买卖合同一定有效吗?
[A]:不一定,虽然18岁属于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但如果刚成年的18岁对大额房产交易缺乏合理认知,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处分房产,合同也可能被认定无效。
[Q]:这个案子里法院为什么判决买卖合同无效?
[A]:法院认为18岁男生刚成年,社会经验不足,对房屋市场价值没有合理认知,半价卖房明显不符合正常交易逻辑,因此判决合同无效。
[Q]:买家善意买房也会被认定合同无效吗?
[A]:如果交易价格是明显不合理的低价,比如本案中的市场价五折,买家本身应当察觉到交易异常,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,即使正常办理过户,合同也可能被认定无效。
[Q]:18岁按市价卖房,家长能主张合同无效吗?
[A]:不能,18岁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如果交易价格合理、流程正常,合同是合法有效的,家长不能随意主张无效。
[Q]:为什么很多家长喜欢把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?
[A]:多数家长是为了避免未来过户的税费,提前给孩子预留资产,因此买房时会直接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。
[Q]:把房子登记在未成年孩子名下有哪些风险?
[A]:除了孩子成年后随意处置房产外,还存在孩子婚后加名变夫妻共同财产、孩子欠债后房屋被执行偿债等风险。
[Q]:低于市场价多少算不合理低价?
[A]:一般来说,交易价格低于市场价的70%就可能被认定为不合理低价,本案中房屋仅售市场价的一半,明显属于不合理范围。
[Q]:买到低价房需要注意什么?
[A]:遇到远低于市场价的房产要多留个心眼,核实房屋产权和出售人真实意愿,尤其是出售人为刚成年的年轻人时,要确认其监护人知情,避免最终合同被认定无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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